每日经济新闻
26-06-21 15:59 微博认证:每日经济新闻官方微博

#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被罚1184万#【涉嫌操纵自家股票,倍轻松实控人马学军被罚逾千万元、5年证券市场禁入】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一周之内收到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倍轻松”股票、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分别被中国证监会拟处罚。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倍轻松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已分别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6月18日,倍轻松公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实际控制人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操纵“倍轻松”股票。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马学军等人操纵“倍轻松”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11.827万元,并处以3035.481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4047.3万元。

其中,由马学军承担1184.1924万元,由俞宏寿承担632.59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53.1623万元,罚款承担379.4351万元),由胡锋承担632.59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53.1623万元,罚款承担379.4351万元),由陈天明承担690.60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235.2847万元,罚款承担455.3221万元),由宋利丰承担402.30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98.754万元,罚款承担303.5481万元),由黄荣香承担475.01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171.4634万元,罚款承担303.5481万元),由胡雯承担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承担0元,罚款承担30万元)。

马学军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

陈天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对陈天明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泽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