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此严肃、正式、全盘澄清:
我与文中另一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闺蜜、亲密、捆绑关系,从未有过相关互称与亲密往来。双方仅因线下同处北京,偶然添加联系方式,属于极浅普通社交关系。
对方所有大小号朋友圈互相演戏、私下辱骂、恶意宣泄、制造矛盾的行为,从头到尾均为其个人单方面行为,与我无任何关联、无任何参与、无任何默许。
而你发布的整篇公开内容,通篇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恶意构陷,强行将他人的单方面言行嫁接到我身上,属于典型的凭空捏造、恶意泼脏水、造谣抹黑。
你在未核实、无任何依据的前提下:
1. 非法获取、私自截取、留存本人私密聊天记录;
2. 刻意曲解、篡改、二次加工本人原话,恶意扭曲我的真实态度与想法;
3. 公开传播、扩散、造谣引流,引导舆论对我产生重大误解;
4. 将第三方个人过错全部转嫁至我身上,恶意拉我下水、捆绑污名。
第三方自身言行不当、小号互演、私下辱骂、制造事端,事后不敢直面错误、试图通过“要求我和解”洗白自身过错,该行为极度荒谬且恶意十足。他人的错误、过错、争端、闹剧,不该、也绝不能由我承担、兜底、背锅。
你方全程拒不认错,持续通过造谣、曲解、搬运、扩散的方式持续对我进行名誉诋毁、人格贬低、精神侵害,持续扩大对我的负面影响,主观恶意极其明显、情节持续加重。
现明确告知你:你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触犯刑法,并非普通纠纷
一、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
你非法获取、私自留存、截图窃取、公开发布、对外扩散本人私人聊天记录,属于非法获取并公开他人私密个人信息。
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非法收集、擅自公开他人私密信息、网络开盒、私自传播隐私,情节严重的,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责。
二、涉嫌【诽谤罪】《刑法》第246条
你凭空捏造不实事实、篡改他人原始表述、恶意曲解他人言语、虚构我的态度与立场,并在网络公开平台大范围散布,贬损我的社会评价、破坏我的个人名誉、引导公众误解、持续网暴构陷。
根据网络诽谤司法解释:篡改他人信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事实并在网络散布,直接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可依法入刑追责。
三、民事层面已构成完整侵权
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第1032条、第1033条:
自然人享有名誉权、隐私权,任何主体不得以捏造、诽谤、泄露隐私、歪曲事实等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益。
你非法泄露隐私、歪曲事实、公开造谣、恶意抹黑,已完整构成隐私权侵权、名誉权侵权,需依法承担:删除内容、公开致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
最终严正声明
1. 全网所谓“双号演戏、小号辱骂、挑起争端”的主体绝对不是我,我自始至终没有参与、没有授意、没有默许、没有任何不当言行,全程清白无辜。
2. 对方单方面矛盾、单方面辱骂、单方面闹剧、单方面过错,与我完全切割、毫无关系。
3. 你利用非法获取的隐私内容,恶意曲解、捏造造谣、捆绑污名、网暴抹黑,主观恶意深重、持续侵权不停止。
4. 你妄图以“受害者有罪论”裹挟我、拉我下水、逼迫我为他人错误买单,我绝不接受、绝不妥协、绝不原谅。
你是否删除造谣内容,由你自行承担后果。
你的非法取证、恶意篡改、造谣传播、公开构陷的全部证据,我已完整固定、全程留存、证据链完整闭环。
我不会姑息任何恶意网暴、隐私侵权、造谣诽谤行为。
我人在北京,全程依法、全力、坚决追究你的刑事、行政、民事全部法律责任,静候司法传唤与依法处置。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侵权必受严惩,所有恶意伤害,我一律追责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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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