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2 13:10 微博认证:超话创作官(黄景瑜超话)

#女子未婚生女后被生父诉要抚养费#

一、案件经过(湖北伍家岗法院)

1. 男女王某、李某2011年相恋,未登记结婚生下女儿小王。

2. 女儿仅1岁时,女方李某独自离开,此后13年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王某生活。

3. 如今女儿已满14岁,确诊抑郁状态长期就医,日常开销、治疗压力大。

4. 女方李某早已再婚,另外生育两名婚生子女,家庭经济拮据。

5. 父亲王某以女儿名义起诉生母李某,要求支付多年抚养费。

二、法院判决结果

1. 过往抚养费(1岁—14岁,共13年)
综合双方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女方现有家庭负担,酌定每月600元,合计93600元,判决一次性补足。

2. 未来抚养费(14岁至18岁成年)
因孩子患病需要额外开销,标准上调至每月800元,按月支付至年满18周岁。

三、核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1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歧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生母,均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 抚养义务和是否领证、哪一方照顾孩子无关;

• 无论多年未见面、女方再婚生子,亲子责任不能免除;

• 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常规医疗费,患病可适度提高标准。

四、案件关键争议点解读

1. “分开多年没管孩子,还要补之前的钱?”
可以。子女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多年未付的抚养费,子女有权一次性主张补足。

2. 女方现在家里条件差,能不能少给?
法院会酌情下调标准,但不能完全免除抚养义务;本案考虑其拮据,仅判每月600元历史抚养费。

3. 孩子抑郁治病,抚养费为何提高?
抚养费按子女实际需求调整,存在长期治疗、特殊支出的,法院可上浮每月支付金额。

五、延伸常识

1.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无论男方女方,都可能被起诉索要抚养费;

2. 抚养费标准三要素:子女实际开支、父母经济能力、当地消费水平;

3. 子女成年前,若物价上涨、患病、升学,可另行起诉增加抚养费。 http://t.cn/AXSUV1gT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