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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2 16:01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82岁老人扶人摔倒离世获赔2万#【#82岁老人搀扶67岁老太摔倒去世# 一审法院:属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判决赔偿82岁老人家属2万元】#因扶人摔倒去世老人家属发声# 2025年10月,温州82岁老人赵某某在巷道搀扶跌倒的67岁残疾老太林某某,过程中两人一起摔倒,赵某某就医七日后因脑梗死、心脏病等原因去世。

今年3月份,赵某某子女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林某某,诉请其补偿医药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七万元。

6月初,该案一审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红星新闻从林某某代理律师获取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案由应调整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赵某某搀扶行为符合传统美德,赵某某搀扶林某某过程中导致本人摔倒并最终死亡,赵某某子女可以要求林某某给予适当补偿,法院不予认可林某某提出的“赵某某执意强行搀扶自担风险”的意见。一审法院酌情认定,该案补偿金额为2万元,由林某某一方支付给赵某某子女。

据一审判决文书,赵某某亲属诉称,2025年10月1日下午4时许,家里82岁的老人赵某某推车经过柳市镇包宅文化巷附近,看到被告林某某摔倒坐在地上站又站不起,特上前搀扶被告,在搀扶过程中,被告站不稳又摔倒并将搀扶的赵某某也拽倒摔在地上,致赵某某受伤。同年10月7日去世并火化。

6月22日,赵某某亲属介绍,赵某某出生于1944年4月,生前随家人在乐清市柳市镇生活,平常外出捡拾废品。他们认为,是搀扶行为导致82岁的赵某某去世,被搀扶的林某某至少应当承担医药费和丧葬费,他们所花医疗费1.5万元,丧葬费近3万元,而一审补偿金额2万元过低,不足以摊平支出,“补偿太少了”。

赵某某亲属表示,他们在一审后咨询很多律师,被告知上诉没有太大意义,可能不会上诉。林某某代理律师也介绍,据一审判决规定的15天上诉期还有三天,目前他们暂未收到法院关于赵某某一方上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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