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一物 | 时间,时间,何必跟我比赛
有一年和拍档去伦敦,因着喜欢《诺丁山》,而选了那里的airbnb。房子极美,纯白色,沿街一层,因着时差关系天未亮就醒,两个人靠在窗沿边喝酒,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瞧着上早班的赶路人在面前匆匆而过。
离《诺丁山》男主角的蓝门书店很近,每天晃晃悠悠出门,跟着游客们溜达。那一圈有形形色色小店,我曾跟日本妇女抢过一件vintage皮衣,遇见一只极美妙卡地亚手包但没舍得,蹲着看老爷爷翻古董杂志介绍自己卖的盘子碟子多厉害。
这枚手表来自一个黑人摆的小摊子,零零散散一些古早时候的小玩意儿。那段时间总出差,一年里头倒是能光顾他两回,遇见了就很亲切。
它窄窄的,纤细的,一只小小表盘几乎看不清字,有种离世孤傲的矜持。
细细端详,一见钟情。购物也是一种很讲究缘分的事,遇见心上人未必多震撼,但遇见心头好——自己知道心跳快了,是它,就是它,必须是它。
说来奇怪,除了正经戴过一阵子苹果手表测心率,我的其他手表们从来都没有仔细上过发条或安装电池。它们在我的手腕上不负责计时,只是为着好看。
你知道,有时候做人太有数了,已经用不着任何提醒,会永远比闹钟提前醒;会在恋人还未开口告别,已经“闻弦音知雅意”默默离开;会在痛哭时跟自己说,好了,够了,先到这里。
我更喜欢它们像个装饰。人生苦短,争夺过了,没赢,放下继续往前走。
尽管许多个午夜梦回都在留恋,但不要紧,懂得惦念,便会放手。等有一天想到无处可想,已经重复过许许多多次,记忆就会如同蓝色复写纸那样,终于叠了影,出了错,最后逐渐淡掉。化掉。
时间时间,何必跟我比赛。
只要沿途风景足够精彩,就已经值回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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