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今天努力了吗
26-06-23 08:06 微博认证:初级会计师

👍🏻👍🏻“橘子”和“桔子”,读音一样,意思互通,但在法律眼里,这可能就是侵权的铁证。

河南平顶山一家16间房的小宾馆,因为名字叫“橘子宾馆”,被连锁品牌“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店主冯女士觉得冤:我没用你的Logo,没抄你的装修,就一个字同音,怎么就侵权了?

从商标法看,同音同义且在同行业使用,确实容易被认定为“近似标识”。但咱们得想想,住60块一晚小旅馆的客人,和住几百块连锁酒店的客群,重合度真有那么高吗?消费者真的会搜“桔子”却误入“橘子”吗?

知识产权保护当然重要,打击李鬼没毛病。但如果把维权变成对小微生存空间的过度挤压,甚至有点“碰瓷”嫌疑,那这界限就得好好琢磨了。之前也有类似案例因缺乏实际混淆证据而撤诉,这次法院怎么判,不仅关乎一家小店的命运,也给所有小老板提个醒:起名这事儿,真不能只凭直觉,还得查查商标库,避避雷。

#橘子宾馆老板问一个字相同也侵权吗#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