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本人「乐琰赵长笛赵」,现就品牌混淆相关事宜,发布本唯一正式声明:
1. 主体关联界定:迄今为止,本人及本人所有音乐创作、乐器分享内容,均与「笛赵长笛」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代言、授权、联名或关联关系,该品牌的所有经营行为、产品及服务均与本人无关。
2. 行为性质界定:该品牌通过使用与本人艺名高度近似的名称,刻意挤占公域搜索渠道、实施消费者身份混淆的引流行为,属于违反商业诚信的不正当蹭流操作,并非名称巧合。本人发布本声明仅为维护自身合法姓名权与消费者知情权,不存在任何“打压同行”“恶意竞争”的意图与行为。
3. 法律权利告知:本人已完整固定该品牌侵权行为的全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搜索截流记录、宣传内容截图、用户误导反馈等。若该品牌持续实施混淆误导行为,我方将依法通过全部合法途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后续回应说明:本声明为本人就此事发布的唯一正式说明。后续我方将专注于长笛音乐内容创作,不再就该品牌的相关行为发布任何额外言论、回应任何对线挑衅。
请广大乐迷与消费者注意甄别主体身份,选购乐器优先核验品牌官方资质与售后保障,避免因名称混淆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乐琰赵长笛赵
日期:2026年6月23日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