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宾馆老板问一个字相同也侵权吗#
在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之后,类似的商标侵权案,大家都很关注
这家酒店叫橘子宾馆,起诉方是桔子酒店,是一家超大连锁酒店
被告的宾馆只有16个房间,房费60到80,是一家廉价宾馆,其实我们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大概现在廉价的才叫宾馆,贵的都是酒店
这两家的客户群体,还有渠道,消费能力都完全不一样,可能很难形成竞争,因为消费者也很难混淆,要去住桔子酒店的,不可能稀里糊涂就选了这家几十块钱的橘子宾馆
所以这个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判?怎么说,还等待后续的发展,我们并不仇富,但是还是希望这些连锁大企业能够保有一些人情味,如果对方真的扰乱了市场,影响了你们的客人,属于不正当竞争,那可以告,也应该告
但如果对方是跟你体量完全不在一个层级的小店,真的要告吗?能不能给他人留下一点生存的空间,不要什么都挤压完?
该撤就撤了吧,你们已经很大了,倒不必这样吃干抹净,给别人留点喘气的机会吧,大家也只是想挣点钱活着,都不容易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