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份合作公司治理迎来新变化,“四会”新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近日,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印发《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四会”工作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市级层面系统规范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四会”)的权责边界、议事流程和决策程序,旨在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基础,提升规范化治理能力,补齐市级层面制度空白,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新规7月1日起施行。
股份合作公司是具有深圳特色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形式,是深圳集体经济的典型代表和中坚力量,也是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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