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6-23 16:16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踢死#一个1岁半的孩子被活活踢死,亲爹不仅差点把遗体火化,转头还给凶手写了谅解书!#律师说法# 今天围绕三个核心问题跟大家讲讲。

首先,生父单方出具谅解书,法院认不认?

认,但效果大打折扣。 刑事谅解书只是量刑的参考情节,不是免罪符。父母双方都是法定近亲属,意见完全对立——生母坚决不谅解——这份谅解书只能算“部分谅解”,无法构成完整的从宽情节,法院会大幅降低从宽幅度。更关键的是,生父称签时“不知道孩子是被踢死的”——如果连基本事实都不清楚,这份谅解书的真实意思表示本身就值得打问号,法庭在审查时会重点考量。

其次,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

目前检方以“故意伤害致死”起诉,生母主张“故意杀人(间接故意)”。区别在哪?故意伤害致死是有伤害故意但对死亡结果属过失;间接故意杀人则是明知可能导致死亡却放任结果发生。一个成年人连续三次猛踢1岁半幼儿腹部,致肝脏、胰腺、肠全部破裂——这种暴力强度,正常人不可能不知道会致命。这到底是“失手”还是“压根不在乎孩子死活”?两罪量刑起点天差地别。

故意伤害致死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伤害婴幼儿属于酌定从重情节,法院量刑时会适当从重。此外,郭某长期用手捏、掐、打等方式虐待孩子,长期虐待叠加致命暴力,司法实践中可能涉及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数罪并罚。

最后,生父该不该追责?

该! 最高法早已明确:监护人放任同居人员虐待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的,需追究刑责。工友早提醒过他孩子身上有瘀伤,他当耳旁风。“不作为”同样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不知情”三个字不能成为免责牌。参考最高法典型案例:内蒙古2岁女童被生父及其女友虐待致死,生父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最后说句重的:谅解书不是免罪符,不知情不是挡箭牌。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凶手,也不会饶恕任何一个沉默的帮凶。 我们等法院一个公正的判决。 http://t.cn/AXScp1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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