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铭所谓婆家触碰多条法律红线#】近日,“李金铭农村综艺那家人居然还在发她”冲上热搜,引发关注。据了解,2014年,李金铭参加了江苏卫视一档农村真人秀《明星到我家》,原本只是一个有剧本的综艺,但录完后,上镜的“婆家”将剧本关系当真,十余年来持续消费李金铭。从法律角度看,这家人到底踩了哪些法律红线?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娱乐法李振武 介绍,李金铭所谓“婆家”踩了4条法律红线。#李金铭回应#
第一,肖像权侵权。《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节目组给到的肖像授权,仅适用于节目播出及配套宣传,并不允许这户素人家庭私自长期、反复在个人社交账号使用李金铭肖像长达十余年。第二,隐私权侵权。《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侵扰、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这家人常年编造 “李金铭是自家儿媳” 的虚假人设,强行将她与这段综艺经历捆绑炒作,持续侵扰私人生活,构成隐私侵权。第三,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赔偿。长年无端纠缠、不实捆绑宣传,已给李金铭造成持续性心理创伤,她可依法索要精神赔偿。第四,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跟踪、滋扰、纠缠等行为明确列为违法行为。根据该法第五十条,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这家人十余年的行为,符合上述滋扰、纠缠的法定特征,若对方拒不停止侵权,公安机关可依据新法介入处置。#李金铭 南温妈妈# http://t.cn/AXScHdm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