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宾馆老板质问桔子酒店#
橘子宾馆和桔子酒店之争风波,说到底,是法律条文和大众认知的差异,导致的信息差冲突。
企业要经营,通常要注册公司核名,通过后可以注册。法人同时还考虑到服务是否要做专属名保护,也就是要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和公司注册,是两套系统,也就是说,公司名注册成功,不见得可以用公司名作为商号经营。
简单说,企业没有注册自己商号做商标,而用类似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做商号,在同一领域,即就可能构成侵权和被索赔。
但至于会不会被索赔,全在主张方。
就像这家橘子宾馆,它和桔子酒店是高度近似的,如果河南这家宾馆,没有注册成功43类中的酒店服务等类目,诉诸法律,这家橘子宾馆,大概率会输。
不过结局最大概率,还是调解和解,因为强者在乎大众观感,可能会放弃索赔,但被诉方改名,也是大概率,因为这是法律要求。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