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屏广告没了#这哪是良心发现,是差点闹出人命才被迫踩下的急刹车。#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从法律层面看,这种“摇一摇”开屏广告早已游走在违法边缘。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取得用户“充分知情”下的明确同意。而利用陀螺仪传感器在用户无意识状态下跳转,既没有取得同意,又严重干扰了作为核心功能的导航服务,本身就涉嫌违规。这次整改,不过是企业把早就该遵守的规矩捡了起来。#律师说法#
社会影响更值得深思。当开车颠簸都能触发广告跳转,这暴露的是一个可怕的逻辑:在某些平台眼里,那几毛钱的广告转化率,真的比驾驶员的命更值钱。这种被资本异化的产品思维,把每个人的手机传感器都当成了提款机。公众的愤怒不只针对一次误触,而是在质问:凭什么我花钱买的手机、付了流量费,还得当你的广告肉鸡?
这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首先,别被暂时的“丝滑”迷惑,如果没有强制法规或硬件级开关堵死,风头一过“摇一摇”随时可能复辟。其次,遇到此类严重干扰功能的流氓广告,直接录屏、固定证据,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投诉。
我们要的不是舆论风暴后的暂时安静,而是行业彻底关掉这个拿公共安全换钱的灰色开关。技术中立不是借口,拿着传感器当偷跳工具,本身就是对技术的亵渎。 http://t.cn/AXSfot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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