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电瓶爆燃烧伤室友赔偿151万#【#武汉大学生烧伤案民事一审宣判#】#武汉大学生烧伤案室友承担51%赔偿#6月23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武汉大学生因室友电瓶燃爆烧伤案”民事一审宣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室友李某承担51%赔偿责任,约151万余元;电动车出租经营方、房东、村委会等多方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此外杜均浩自身也需承担15%责任。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4年7月9日凌晨,武汉城市学院大三学生杜均浩与室友李某在校外合租屋内休息。李某将外卖电动车的锂电池拆卸后带入房间充电,电池突发热失控爆燃,引发火灾。杜均浩在火场中受困约30秒,导致全身90%面积严重烧伤,并伴有呼吸道烧伤及休克。事发后,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一级被刑事拘留。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吴陈幸子 http://t.cn/AXSfH7g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