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凉爽的黑夜里,听《证言》里Lydia嬷嬷最后一篇手稿,还是忍不住大哭。虽然已经是第三次阅读这段了。
经历后来称之为历史的当事人,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自己故事的呢?我一直非常好奇,但或许我们永远都无法确知。如果他们的记录有幸留下来,出版了,被后人读到了,那我们往往读到的也都是最终留存下的文字,至于作者的心境,我们只能透过文字猜测。但也许,更多类似这样的手记是没有留下的,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被更多人读到。那对于写下这些的人而言,是不是一种遗憾?更不用说像Lydia嬷嬷这样的,不知道下一秒是否能平安活着的人,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呢?
但无论如何,阿特伍德用一整本的证言证词,3份用生命写下来的证言,表达了她的决心。记录,终有其意义。哪怕会被历史的大浪冲散,会被后来的历史研究者质疑,也没关系。它的意义并不在于必须被接纳、被认证、被出版、被表彰。任何记录的意义,都不应该「被」谁来认定。它本就是由记录者本人来定义的。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