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室友电瓶烧伤自担15%责任#【武汉大三学生在外租房因室友电瓶燃爆全身烧伤 一审判决:室友被判担责51%,伤者担责15%】#大学生被电瓶烧伤案宣判家属将上诉# 6月23日,“武汉大三学生暑期在外兼职租房遭室友电瓶燃爆致全身90%烧伤”一案有了新进展。被烧伤大学生杜均浩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 记者,23日上午,他们收到了一审法院判决书,他们起诉室友小李、二手电动车租赁商、房东、二房东等多名被告的民事纠纷一案已经一审宣判。其中,原告小杜自身需承担15%的责任。室友小李因明知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却数次将锂电池带到楼上充电,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且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被判承担51%责任。
此外,电动车的出租方潘某某因未能及时为小李处理电池发烫问题,对事故发生有一定的过错,被判承担10%的责任;先锋村居委会作为房屋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未严格执行委托人的指示,对案涉房屋被违规出租具有管理上的失职,被判应承担8%的责任。
6月23日晚,小杜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认为此次一审判决被告方不全,且小杜自身承担15%的责任过高,他们将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http://t.cn/AXSIb8qS http://t.cn/AXSx9o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