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魏建新
26-06-24 08:3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厚大法考行政法独家教师

回复@我巨顺利_:行政机关告知不予处理,不属于复议前置//@我巨顺利_:老师,我想问一下,B项不是信息公开消极不作为吗,按照新法,不是改为复议前置的情形了吗?[疑问]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