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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魏建新
26-06-24 08:3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厚大法考行政法独家教师
回复@我巨顺利_:行政机关告知不予处理,不属于复议前置//@我巨顺利_:老师,我想问一下,B项不是信息公开消极不作为吗,按照新法,不是改为复议前置的情形了吗?[疑问]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