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李氏家族八不孝定论
文/李建廷
一、不育儿女、疏于教养,是为最大不孝;
二、不敬双亲、不尽赡养,是为立身不孝;
三、不祭先祖、不念本源,是为忘祖不孝;
四、不勤耕读、不继书香,是为传家不孝;
五、不爱家国、不顾社稷,是为格局不孝;
六、不和宗亲、不睦族人,是为阖族不孝;
七、不守祖训、不遵家规,是为违训不孝;
八、不助宗族、不思族兴,是为忘族不孝。
凡我李氏后人,须知孝乃立身之本、传家之根。谨守此八规,修身立德,承先启后,世代恪守,永不忘本。
2026年6月24日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