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们公司的人才第一名,L女士。
公司做的是培训业务,在北京,我们属于它的一个合作方,我们招收的学员需要统一报给L女士,用于开通课程权限。
L女士和我们的工作性质是一样的,培训销售,因此她获得了我们的大量学员信息。
L女士每期都建立了学员群,她是群主。3月的一个培训,我们的学员有一百多人,我们自己建立了学员群,她以需要发布上课通知为由成为这个群的群主。
刚刚我在群内发了一条培训通知,L女士马上把我踢出群,并马上@所有人更改联系方式。
我还在L女士的另外一个群里,我很想再发一条培训通知,气一气她,老板叫我不要得罪她,毕竟之后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找她帮忙。
销售行业的明争暗斗是特别激烈的,我算是特别佛系的了。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