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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锐评:#虐杀幼儿案谅解书不该成免死金牌##法律要让虐童者知道一纸谅解书没用#】一个一岁半的孩子,被生父女友三次脚踢腹部,肝脏、胰腺、肠全部破裂,活活致死。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但更荒谬的是案发后,生父出具刑事谅解书,自称“不知道是被踢死的”;孩子差点在生母赶到前被火化,证据险些湮灭。#热度锐评#

生父李先生的解释苍白到令人难以置信:“当时不知道孩子是被踢伤致死的,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面对前妻。”不知死因就敢签谅解书?不知女友是凶手就替她求情?这份“无知”本身,就是对逝去生命的二次亵渎。而他说“认为女友是真心对待孩子”,更与起诉书披露的长期施暴事实严重矛盾——用手捏、掐、打孩子的手臂、脸颊、臀部,三次重踢致内脏全碎,这叫“真心”?一岁半的孩子不会说话、不会求救,他的哭喊被谁听见了?

生母谢女士一句话刺痛人心:“如果我没及时赶到医院,孩子就被火化安葬了,那这件事也就无从追责。”这起案件最令人恐惧的,不是暴力本身,而是暴力之后证据差点消失、凶手差点拿着谅解书轻飘飘走过场。

好在法律底线仍在。律师明确指出,量刑核心是犯罪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家属谅解仅为辅助参考,生母不认可更大幅削弱了从宽效果。这意味着,郭某最终受多重的刑罚,不取决于生父签了那封信,而取决于她三次重踢一个一岁半孩子这件事本身有多不可饶恕。

生父的“悲痛”需要追问:长期暴力浑然不觉,案发后不联系生母,不知死因就签字,这份悲痛里有几分自责、几分逃避、几分不敢面对自己的失职?社会的监护更需要追问:一个长期被捏、掐、打的孩子,手臂、脸颊遍布伤痕,为什么没有人发现?每一道防线都失守了,最后用一条命来买单。

法律会给郭某一个判决,但那份判决能不能配得上这起案件的残忍程度,所有人都在看。孩子的内脏是被踢碎的,这份公道不能被谅解书"和解"掉!(扬子晚报) http://t.cn/AXSfsH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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