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哥哥:妹妹才13岁没有性同意权,民警不懂法律常识】山西运城一名 13 岁女孩遭男子侵害后报警,办案民警以女孩 “自愿”、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称认定强奸需违背妇女意志。女孩哥哥指出未满 14 周岁无法律性同意权,质疑民警法律常识缺失。事件引发舆论热议后,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复核该案。#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实在看不下去了!基础法条都拎不清,基层执法水平实在让人瞠目。不懂法条随手就能查询,却拿 “自愿” 为侵害未成年人开脱,漠视幼女保护相关法律。舆情发酵后上级法制部门迟迟无表态,还放任办案人员继续处理案件,工作敷衍、漠视群众诉求。希望调查组彻查执法失职问题,纠正错误认定,给受害未成年人一个公正交代。(@山西公安)(@平安运城)http://t.cn/AXSViI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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