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盆里的鱼
26-06-24 15:45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民警称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属强奸#不满14岁,不存在"自愿"这个概念。法律没有这个选项。

这话但凡上过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人都该知道。不是什么冷门法条,是基础中的基础。

所以一个警察说出来"女孩自愿所以不立案",这事只有两种解释。

要么他没上过初中。要么他不配穿这身衣服。

社会最大的悲哀,文盲教书,法盲执法。以前是调侃,现在是写实。

其实哪怕换句说法呢?"受害人长得太成熟,嫌疑人产生了误判,不知道她没满14岁"——好歹还在常识框架里扯淡。

"自愿所以不立案"?这话离谱到连撒谎的基本法都不讲。

胡说,也得有个基于常识的底限吧。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