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6-24 16:05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酒驾零容忍 屡犯不改必严惩】2026年6月15日晚间,达州公安交管直属二大队在辖区绥定大道一段设置检查卡点,常态化开展夜间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夜间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21时10分许,何某驾驶川STM***号二轮摩托车途经执勤卡点,民辅警随即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执勤民辅警进一步核查驾驶人证件信息时发现,何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更令人警醒的是,该驾驶人毫无交通安全意识,此前早已多次违法:分别于2019年1月、2019年8月、2024年4月,三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属于典型屡教不改、明知故犯。
结合当事人无证驾驶、再次酒驾以及多次酒驾前科的恶劣情节,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罚款2900元的处罚。
#四川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非一句口号。无论是摩托车还是汽车,酒驾、无证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心存侥幸、屡教不改,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安全生产月##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达州交警 http://t.cn/AXSx8K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