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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4 17:37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济宁)

#济宁#【华侨城二期停车难,开发商拒绝向业主提供租赁服务,强制要求购买】
小区地下车位已建成,但开发商以“正在制定方案”为由,拒绝向业主提供租赁服务,强制要求购买。

违规依据: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济宁市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业主的租赁需求。开发商回复的正在制订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涉嫌变相捂盘惜售。

诉求: 要求住建部门介入,责令开发商立即开放车位租赁业务,或提供明确的、不超过合理期限(如1个月)的整改时间表,并公示租赁价格。

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规划不足且又被非机动车占据,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导致机动车主“无处可停被迫违停处罚,不解决车位问题以罚代管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的问题,请求协调在周边闲置空地或断头路设置临时停车场。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