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警察支队
26-06-25 08:29 微博认证:常德市交通警察支队

【醉酒骑摩托车闯红灯 酿事故负全责】 #覆车之戒# 5月19日,澧县辖区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摩托车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事故民警迅速出警,并依法作出了处理。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天13时47分许,唐某醉酒后驾驶悬挂号牌为湘J7U***的两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驶至澧县北苑路与桃花滩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与由西往北正常左转的杨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湘AAX***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唐某受伤,所幸伤势轻微。经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等多项规定,办案民警依法作出了事故认定,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不承担事故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澧县公安交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严守法律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减速慢行,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湖南交警 @湖南公安 @常德公安 http://t.cn/AXSSOg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