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国际禁毒日# 【帮人运毒换 “免费吸毒”?同样触犯刑法!】
不少人误以为只是帮忙跑腿、没直接贩毒就不算犯罪,殊不知参与运输毒品,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近期宣判一起案件:刘某为获得免费吸毒的好处,受雇参与 8 次毒品贩卖运输,即便属于从犯,依然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法官提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切勿因小利触碰法律红线。http://t.cn/AXS6fM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