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无证酒驾酿事故 双重违法代价重】5月11日2时许,李某某无证且饮酒后(血检结果为69mg/100mL)驾驶川XP***Q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广安市经开区蚕房湾街某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停放在道路旁的一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最终,李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3000元。
#四川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持证上路,严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全国安全生产月##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广安交警 广安交警的微博视频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