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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5 10:57 微博认证:本地博主(济宁)

#济宁# 五大曝光 | 济宁市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受到终生禁驾行政处罚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25年10月07日17时48分许,孙某某酒后驾驶鲁HD***1号小型客车,沿金乡县卜集镇三八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金乡县三八线(X036):卜集镇高速桥附近未靠右侧通行时,与由东向西王某某驾驶的鲁H1***7号重型普通货车相撞,致孙某某受伤及鲁HD***1号小型客车乘车人孙某某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某血液中的乙醇成分检验,结果为:121.40mg/100ml。经调查,孙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以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孙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案例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最终酿成大祸
2025年12月09日14时许,谷某某驾驶鲁HK76G9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汶上县次丘镇朱庄村北时,与顺行的王某某驾驶“龙马小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谷某某驾车逃逸。当日,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2025年12月9日19时40分许汶上县公安局民警在汶上县尚书苑将谷某某抓获。    经调查,谷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以谷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谷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