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600万加油站被责令拆除当事人发声#】近日,#投资600万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拆除#,引发热议。2021年,河南商人张成(化名)响应河南省政府号召,在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但加油站刚建成,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一纸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同一块地,乡镇相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但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张成对职能部门各执一词的说法很无奈,自己为建加油站投资了600万元,如今已荒废两年,“迫切需要一个准确的定性。”
对此,淮滨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坤俊回应称:“村一级包括乡一级的证明肯定是代表不了什么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得走审批程序,至少省级部门或者市级部门批了以后才能算建设用地。”淮滨县自然资源局农监队队长丁乐进一步表示,乡镇和村级“不具有认定土地性质的单位资格”。记者进一步追问,是不是意味着乡镇一级工作人员在没有查清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就出了证明?赵坤俊回答:“对。”http://t.cn/AXSXVm3e http://t.cn/AXSXjg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