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新闻发布会# 在记者提问环节,记者提问,请问在《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是如何开展立法审查的?
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回答记者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提高立法质量。落实党中央要求,省政府出台了立法审查办法。省司法厅负责政府立法审查工作,我们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立法法和立法审查办法要求,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审查工作。
(一)坚持法制统一,守牢法治底线。严格对标国家上位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与上位法不相符的内容。过去我省医疗机构设立要先办批准书、再领执业许可证,流程相对繁琐;现在大部分医疗机构可直接申领执业许可证,办事环节大幅精简。同时,落实立法法要求,删除重复上位法条款,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现实需求。在《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审查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贴合全省医疗机构管理现实需求,针对性补齐制度短板,解决行业堵点难点问题。立足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工作实际需求,明确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分院区建设规范有序;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规定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从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限制,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法为民,凝聚民生共识。本次立法审查全过程践行人民民主理念,聚焦民生关切,开门立法、广纳民意。通过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深入一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方诉求。明确依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等合法权益,筑牢就医安全底线;完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守护好患者个人健康信息。
总的来看,这部规章的立法审查严格落实政府立法审查各项要求,既牢牢守住法治底线,又精准回应群众就医和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为全省医疗机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也为后续政府立法审查工作积累了有效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