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少年性侵山羊被判30个月监禁#
1. 嫌疑人:马苏德·S(Massoud S),19岁阿富汗难民,网传标题“少年”源于其未满20岁,并非未成年儿童。
2. 案发地点:法国马赛附近佩讷-米拉博,一家兼具收容、教育功能的动物农场。
3. 作案时段:2026年2—4月,先后8次深夜潜入农场作案。
4. 受害动物:5只成年山羊+1只6个月羊羔,其中一只山羊重伤死亡。
二、案发经过
1. 农场主发现动物频繁出现外伤、血迹、绳索勒痕,加装监控;监控多次拍到男子深夜潜入,次日必有动物受伤。
2. 农场主持续提交监控证据报警,警方蹲守,4月当场抓获嫌疑人:他褪下裤子、佩戴乳胶手套,正侵害山羊。
3. 物证完整:现场痕迹、动物DNA、手机定位、监控录像全部锁定罪行。
4. 庭审态度:男子全程否认,辩解只是错过火车临时留宿;还称“只是动物而已、动物不会告发人”,精神鉴定显示无精神疾病。
三、法院判决(6月22日艾克斯法庭宣判)
1. 主刑:30个月监禁;
2. 附加重罚三项:
刑满后永久驱逐出境,终身禁止入境法国;
录入法国性犯罪者登记名册;
终身禁止饲养、接触各类动物。
四、法律依据(法国动物保护刑法)
法国法律认定动物为有感知生命,重度虐待、残忍伤害动物属于刑事犯罪:
1. 普通重度虐待动物:最高3年监禁+4.5万欧元罚款;
2. 虐待直接造成动物死亡:最高5年监禁+7.5万欧元罚款;
3. 本案叠加两项加重情节:多次作案、侵害幼崽、致动物死亡、利用收容场所犯罪,同时涉兽交类性侵害,因此合并判处重刑
补充说明
网传标签“少年”存在轻微误导:嫌疑人19岁,属成年青年,并非法定未成年人;法国对18周岁以上嫌疑人适用完整成人刑事量刑标准。 http://t.cn/AXSKcHVI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