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踩监管红线!济南韩氏整形遭卫健委警告罚款,此前违规发布医美广告误导消费者被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显示,近日,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被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济卫医罚【2026】0049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开办的济南韩氏整形外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的规定予以处罚。
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为张文华,注册资本为51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餐饮服务。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股权结构显示,自然人杨淑娟持股50.30%,为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受益所有人;韩啸持股49.70%,为受益所有人。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罚。
违法事实显示,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发布一系列视频内容,均涉及其医疗美容项目宣传,视频均由济南韩氏整形美容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出镜,通过介绍其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诊疗技术特点、预期诊疗效果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对其医疗机构进行宣传推广。当事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形式为影视、广播、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和车体,内容包含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接诊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与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不符。涉案广告的表述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及欺骗。 另查,当事人委托兼职人员对上述医疗广告进行剪辑制作,支付制作费用300元;因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未产生其他相关费用,故依法认定涉案广告费用为300元。得知违法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1日删除微信公众号全部视频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