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其实根本没有义务养孩子。养孩子是统治者的义务。统治者压迫,才强迫人民养孩子。
养孩子是因为父母爱孩子,不值得爱的孩子就不配被养。
自然界无数生物,包括人类历史万年,哪有必须养孩子的情况?
父母有权养孩子,有权不养孩子。
若不养孩子,孩子应该由国家养。(长大纳税给国家,国家不亏,如果亏,更不应该强迫人民)
父母养孩子是爱,是恩情,不应该搞得好像父母欠孩子的。
把孩子丢在荒郊野外,算遗弃,如果给政府,不要当算遗弃。
政府应当有责任有社会担当的政府,不能把孩子丢给不愿意养孩子的父母。
那样对孩子显然不利。
父亲应该有最优先抚养权,其次是母亲,再次是近亲属。
如果这些都不愿意养,显然应当由政府养,或者政府找满足条件的收养家庭来养。
当然,父母如果没有养孩子到18岁的,孩子对父母也没有赡养责任。
这样不论是对个人自由、孩子利益、社会利益、国家生育率改善,都是更好的。
http://t.cn/AXSpJ8Rz
发布于 新加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