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大棚种植大麻并贩卖,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山东法制报 屈庆春)
本报济南6月26日讯 今天上午,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履行禁毒工作法定职责的有关情况。
会上通报了颜某豪、盛某良、高某贩卖、运输毒品案。2024年3月前后,盛某良等人开始在自家大棚内种植大麻,并将加工、处理后的大麻叶储存于家中,后通过网络从“上线”处获取交易信息,通过“埋包”的方式进行贩卖。
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颜某豪、盛某良、高某多次共同或单独驾车,将大麻叶通过“埋包”的方式在多地贩卖,部分大麻叶被公安机关查扣,公安机关另从盛某良家中查获大量大麻叶,三被告人贩卖、运输大麻叶共计76145.14克。经鉴定,公安机关查扣的大麻叶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豪、盛某良、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运输大麻叶,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三被告人贩卖、运输大麻叶共计76145.14克,属于“贩卖、运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共同谋划、实施,虽分工不同,但均积极参与并相互配合,所起作用相当。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对颜某豪、盛某良、高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省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张贯修提醒,大麻中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四氢大麻酚对人体的心肺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与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均有相当大的危害,还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长期吸食可诱发精神分裂、偏执和妄想,对身体健康危害极大。我国对大麻种植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非法种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