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引进人才生活补贴7月1日开始申领 最高每月可领5000元
记者6月25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全面启动高校毕业生及高技能、高级职称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工作。符合条件者可在7月1日至31日期间,前往就业对应的民营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本次补贴的申领对象覆盖两类重点群体:第一类为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以后且首次到沧州市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就业、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双一流”建设高校、QS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个层级;第二类为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以后且首次引进到沧州市民营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分别参照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对应补贴标准执行。
补贴发放严格按照学历与技能层级差异化设置,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QS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元;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补贴标准为每月25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补贴标准达到每月5000元,切实为不同层次来沧就业人才提供精准的生活保障。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条件者首次申报补贴时间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入职18个月内。不同类别的申报群体需对应提交专属材料:高校毕业生需准备《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表及社保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正高及副高级职称人才需额外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任职资格文件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核验截图;特级技师、高级技师则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企业公章,确保材料合规有效。
此外,申请者仅限享受一次沧州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获批后连续发放36个月,期满后不再发放。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一经发现重复申领,将立即终止补贴发放并追回已拨付资金。用人单位及申请人须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将依规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