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通报无主冻货被查扣拍卖#
找不到货主?货主是隐形人,还是有发票、有货单、有司机、有发货人、有收货人——我感觉只要想找,没有找不到的。
通报把流程说得挺规范:过境车辆、始发广西、目的地郑州洛阳。执法机关询问司机、查找发货人、发布公告,最终无法确定权利人。47天查扣24车,流程“丝滑”得让人佩服。
问题来了:查扣时货主人间蒸发,拍卖后钱款一分不少进了国库。罚没的钱款下落,比货主的下落清楚多了。
冷冻肉运输链再长,也有发货单、检疫证明、收货地址、货款转账记录。真想查,顺着一辆车的轨迹、一个手机号、一笔银行流水,能找到源头。提到类似“无主冻货”事件在河南多次发生,涉及新野、邓州,手法如出一辙。而南阳财政自给率仅27.8%,全省倒数第二。一边是捉襟见肘的财政,一边是精准打击、丝滑变现的冻货。是巧合还是“开源”手段?
“无主”成了最方便的答案。查不到货主,就按无主处理,拍卖上缴国库。货主没认领,也没提复议诉讼。货主为什么不认领?是不敢,还是不能,还是不知道?213吨冻肉,货值远不止350万。货主宁可损失几百万也不现身,本身就值得追问——这批货到底有没有问题?货主怕的是什么?
47天24车,这不是执法,这是“创收”。法律规定的“无主财物”处理程序,本意是解决长期无人认领的财物,不是用来给财政创收的捷径。
所以“怎么会找不到货主”——不是找不到,是不想找。找到货主,这350万就得退回去。找不到,就是一笔“无主之财”,名正言顺上缴国库。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