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公共卫生科违规开具医学死亡证明,没有直系亲属证据材料,院长你是如何监管的
举报人:李春娟
2026年6月26日,举报人去邯郸市永年区第一医院开具自己亲生父亲的医学死亡证明,在该院公共卫生科(张小康主任)告知已经有人开走了,开不了。依据是必须得有死者的身份证才能开具。
我要求看医院的规定,有位工作人员(女)拿着一张开具医学死亡证明的规定:并告知我说必须是拿死者的身份证和直系亲属才能开具。但现场看到的是有三张资料,但是并没有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
也就是说,没有直系亲属的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谁拿着死者的身份证都可以开具医学死亡证明。
举报人是死者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亲生父亲死亡时自己并不知晓,直到2026年5月底,永年区事故科民警才找到我告知父亲已经死亡。
后来事故科把事故认定责任书签订后,需要找保险公司走赔偿流程,保险公司告知需要一些手续,到永年区第一医院公共卫生科不给开具,到该院监察科也告知不能开具,自称张主任的工作人员(男)服务态度极差,我们要说一下实际情况,“告诉你们开不了”。连解释都不让解释。这就是永年区第一医院的服务态度吗?
试问,永年区第一医院院长,根据你们的相关规定(没有公章),在没有直系亲属证据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开具医学死亡证明的?谁批准的?谁在违反规定?因为你得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才造成没有直系亲属证据材料就可以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也造成你们这两个科室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如此恶劣,充分说明你的教育管理工作存在严重漏洞。
举报人实名举报邯郸市第一医院的违规行为。望永年区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并告知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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