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7 08:30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很多人都以为黄圣依是背叛周星驰。
其实,官司是黄圣依打赢的。

2005年,黄圣依单方面宣布解约。星辉公司告她违约。
官司打了两年。
最后香港法院判决:星辉公司欺诈艺人,黄圣依解约有效。

法院查明了一件事。
黄圣依拍《功夫状元》,星辉跟片方签的合同是76.9万。
回头给黄圣依的合同,是6万。
中间差了12倍。

这笔账,很清楚。

最终结果,双方和解。
黄圣依一分钱没赔,全身而退。
所谓赔600万换自由身,只是传闻。

撕破脸的从来不是感情,是分钱。
在账本面前,星爷和星女郎,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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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