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月刊:最高法裁定人们的很多权利受到侵犯也没有法院能帮他们,除非你是个大公司
最高法院六名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已经明确了一点:人们也许拥有权利,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没有办法执行这些权利。本周公布的四项裁决,核心都是这种悖论。其中两项裁决都在周二发布,认为原告缺乏“诉因”,也就是没有通过起诉维护联邦权利的法律授权。
这种总体模式有一个例外。在 Exxon Mobil Corp. v. Corporación Cimex 案中,六名共和党任命的大法官说,个人和实体可以起诉古巴政府,尽管外国国家通常在联邦法院享有诉讼豁免。不过,在这个案子中,原告不是人,而是一家公司,也就是埃克森美孚。这些裁决合在一起,意思很清楚:当个大公司很好。如果你不是公司,那么你的权利对你来说也许根本没有多少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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