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网友钟先生称妹妹张某在13岁时遭两名男子性侵,以强奸案立案调查,四个月后又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警方给其的解释是双方系自愿,且男方对女孩未满14岁不知情。
如果是这样的理由不立案,那是荒唐的。相信警方和司法机关办案中不会存在违法问题,但事实认定和证据确立不完全不完全是当时人责任,而更多的是司法机关的职责!
#警方回应13岁女孩遭2男性侵被撤案##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13岁女孩称遭2男性侵立案后撤案##13岁女孩自述被2男性侵过程#
http://t.cn/AXSjtddH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