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一个人转发啊? 依据《刑诉法》237条、《刑诉解释》403条:本案系申诉再审、无检察院抗诉,检察院追加的诈骗罪事实,如系原审已审理、生效判决否定的旧事实,无全新犯罪事实,不得新增罪名、加重处罚,可请求法院驳回该部分起诉。最高法、最高检统一裁判口径:第237条“新的犯罪事实”=原审完全未指控、未调查、未质证、判决未评价的独立全新行为。//@周泽拍案:安阳司法机关太有创造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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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一个人转发啊? 依据《刑诉法》237条、《刑诉解释》403条:本案系申诉再审、无检察院抗诉,检察院追加的诈骗罪事实,如系原审已审理、生效判决否定的旧事实,无全新犯罪事实,不得新增罪名、加重处罚,可请求法院驳回该部分起诉。最高法、最高检统一裁判口径:第237条“新的犯罪事实”=原审完全未指控、未调查、未质证、判决未评价的独立全新行为。//@周泽拍案:安阳司法机关太有创造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