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春悄夜迢
26-06-27 18:19

#JaneKao[超话]#
看到很多小伙伴说怕收到律师函,这边我科普一下。律师函纯吓唬人的手段而已,没有法律效力,除非他们上诉法院发传票,到这步也没有什么用。而跨境诉讼成本很高手续复杂,最关键的是还会涉及到取证举证,你觉得叶家人这么多黑料,说了这么多谎,是你们更怕取证举证还是他们更怕?[笑cry] 甚至你都可以反过来给她发律师函起诉她损害你的名誉,妨碍公共利益。大胆发言转发不用怕。

哎,我本是吃百家饭的,平等爱每一个泰百女宝,叶家真是我追泰百到现在看过最恶劣的,与之相比什么带夫营业什么拆CP真的都是洒洒水了,叶家简直就是典型的职场绿茶,是任何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都想要避开的那类小人。我也是做公关营销这一行的真的最烦这种人了,又蠢又坏。我都在考虑要不要给叶合作的品牌方写信了。🤔

发布于 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