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7 21:59

读周扬波论文《庆历新政“择官长”考述》
庆历新政以整顿吏治为核心要务,其中“择官长”作为新政十事里率先推行、亦是最后遭废的举措,实为整场改革的关键重心。这篇文章梳理考证了新政核心举措“择官长”的整套实施方略。朝廷主要采纳富弼选派转运使举荐贤才的方案,同时兼采欧阳修提出的按察巡察之法,而范仲淹较为迂回温和的改革思路被吸纳的内容最少。富弼、欧阳修、范仲淹三人政见融合形成的最终施行方案,均大幅偏离三人最初设想,方案自诞生起便潜藏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
新政推行阶段,朝廷分三批外派监察官员,包括转运按察使、提点刑狱公事、转运判官,外派使者总计二十余人。值得深究的是,这批新政监察使臣大多背负“苛虐”之名:张昷之、李绚、杨纮、王鼎、王绰、薛绅、李上交等一众官员,均因“苛虐”之罪相继贬谪,“苛虐”也由此成为新政巡察群体最鲜明的群体标签。反观朝廷赋予其举荐良吏的核心职责,鲜有使臣真正完成举贤任务,且这批按察官员最终几乎尽数遭贬外放。
综合改革目标、推行时机、落地执行三重维度审视,庆历新政自身存在根深蒂固的短板:依靠急促激进的政令无法根除长久积累的朝政弊病,制度设计的理想化构想,与现实官场复杂的运作逻辑之间,存在一道鸿沟。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