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除了法定的必须要监理单位的五类,其他可以不用监理。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法定强制监理范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以下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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