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就好l
26-06-28 11:16

#13岁女孩遭2男性侵哥哥发声#设立x同意年龄的初衷就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极易被对方以利诱,哄骗,恐吓,控制等非直接暴力方式来发生x关系,现在屡屡以“自愿”来突破这条法规,那设立这个法规的意义何在?[无聊]
而且这条法规的免罪是非常严苟的,首先是完全没有上述利诱恐吓控制等情节,然后受害者从长相,身材,打扮,谈吐上非常成熟,成熟到什么程度,必须是办案的警方,检察院,法院几方都辩识不出的程度。最后是不存在加害者的模胡认知空间,比如同校同村同家族同朋友圈,应该知道对方未成年在十几岁左右,但说自己不知道具体年龄也不行。同时达到以上三条才是免罪的前提,现在屡屡以加害者一句我不知道就为其免罪是什么道理?[无聊]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