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周
26-06-28 11:59 微博认证:科技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其实互联网平台,不管是电商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就是基础设施,什么叫基础设施呢?就是高速公路,就是自来水,电网啊,这些就是基础设施,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就是基础设施。

路网,水网,电网是国营企业,你开车在高速上违规了,只是扣分罚款,但不会被没收你的车辆,因为车辆是我们的个人财产,也是谋生的工具,是属于生产资料的,但是现在在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违规了会是什么后果?会限流,禁言,销号,而这些惩罚的依据是什么呢?是平台的规则。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一个私营企业,背后的股东还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获得了执法权,直接没收了老百姓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因为现在的互联网平台账号,无论是卖货,卖课,作自媒体,本质上就是大家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现在互联网平台说没收就没收,依据是他们的平台规则。

互联网平台就是外国资本控制的私人企业,然后在中国的土地上获得执法权,可以肆意没收中国人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这个就跟在线下开店一样,要查封一个店铺,这是执法部门的事情,而且要有严格的程序才行,但在互联网平台上,限流,禁言,销号都是平台说了算,这就是互联网平台的僭越,是互联网平台已经获得了只有国家执法部门才有的公权力。

再比如说仅退款,实际上就是电商平台私自把商家的财产赠予给了顾客,因为在电商平台的交易逻辑里,只要顾客没有点击确认收货,货款都是在平台的中间账号上,货款都没有到商家的账户,也就是说,交易没有完成,产品依然是商家的财产,而且还有中间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现在平台就可以用自己设计的规则把商家的财产转移给了顾客,其实电商平台已经涉嫌犯罪,但在所有的仅退款案例中,大家都骂商家是奸商,顾客是道德败坏,贪图小利,电商平台居然毫发无伤。

在互联网平台实质上已经取得只有国家执法部门才有的执法权的现实背景下,应该改变对互联网平台的管理模式了,不能任由这些互联网平台肆无忌惮的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