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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8 15:20 微博认证:哈尔滨市总工会官方微博

【律师:#网红靠诋毁袁隆平引流带货或违法#】#网红说大不了就进去暴露对法律无知# 6月28日,“200万粉网红诋毁袁隆平水稻育种技术”一事引发全网热议。

6月28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娱乐法李振武 律师处获悉:

该网红通过恶意诋毁杂交水稻技术、散布“影响生育”等谣言制造公众恐慌,进而引流带货,销售所谓“老品种”商品。#诋毁袁隆平成果网红称大不了就进去#

这种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获取的带货收入,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那么,他可能面临哪些金钱上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通过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售卖商品,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虚假商业宣传的规定。监管部门可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利用网络发布违法信息的,公安机关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责任:退赔+赔偿

购买其“高价老种子”的消费者,如能证明系受其谣言误导而购买,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此外,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权的行为,还需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虽然袁隆平院士已经去世了,但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三、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数额可能成为定罪关键

根据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该网红带货12万件,销售额远超此标准,一旦构成刑事犯罪,违法所得将成为量刑的重要依据。

最后,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平台对发布违法信息的账号,除封禁外,还可取消其营利权限。这意味着其账号内未提现的带货佣金、打赏收入等,平台有权依法处置。

“大不了就进去”的嚣张,暴露的是对法律的无知。

从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到民事赔偿、刑事追责,法律为这种行为准备了全套的经济制裁手段。http://t.cn/AXSu4A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