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心里还是沉了一下。
曹某某在凌晨被丈夫持刀威胁、扒光衣物拖拽殴打后,启动车辆试图逃离。当丈夫爬上引擎盖阻拦时,她加速甩动方向盘导致对方摔落身亡。法院认定这构成了故意杀人,判刑11年。
法律讲究的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精准界定,但在极度的恐惧和长期的家暴阴影下,要求一个处于崩溃边缘的人做出“完美防卫”,本身就是一种苛责。她不是在进攻,而是在逃命。那扇通往自由的门,如果连逃命都要先计算法律风险,缝隙未免太窄了。
我们讨论这个案子,不是为了煽动对立,而是希望司法在裁量时,能更多看见家暴受害者所处的结构性困境。当暴力成为日常,自救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女子遭家暴逃命致夫身亡获刑11年#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