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发布
26-06-29 10:11 微博认证: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

[话筒]//@花山发布:#马上办# 区市监局回复: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工作人员已现场调查,并向经营者宣讲《广告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涉事海报,不得有涉及“疗效”“调理治病”的宣传表述,要求其严格区分“保健体验”与“疾病治疗”边界,不得误导消费者。后续如您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区市监局桃源所:718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