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情感都会支持女儿吧,?
湖北恩施这个案子女儿咬定自己是强奸所生所以拒绝赡养,法院最终判每月500元。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愤怒:没养过孩子,老了倒想起要钱了?但法律逻辑很冷酷也很清晰——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过往的失职而自动免除。你可以另案起诉追索抚养费,但不能以此作为拒付赡养费的筹码。那些离婚协议里写的“老死不相往来、互不赡养”,在法律面前也是一纸空文。
当然,判决归判决,人心归人心。母亲当年自愿结婚的行为,成了推翻“强奸”指控的关键逻辑矛盾点,这也提醒我们,在极端的家庭叙事里,证据链的完整有多重要。500元不多,买不来亲情修复,但至少划清了法律的底线。有些债,情感上还不清,法律上却必须认。#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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